关于在郢中城区对黄标车实行区域道路禁行的通告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7-09-19 来源:平安钟祥 作者:钟祥政府
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和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荆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黄标车实施区域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二、在郢中城区设置禁行区域,黄标车全天禁止通行。具体禁行范围为:西环一路、祥瑞大道、校场路、安陆府路环线以内的城区范围(不含上述道路)。过境黄标车可经上述道路及其环线以外区域绕行。
三、自 2017 年 9 月 20 日起,黄标车不得在禁行区域行驶。
(一)2017 年 9 月 20 日至 9 月 30 日为禁行过渡期,对黄标车违规驶入禁止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劝导其驶离禁行区域。
(二)2017 年 10 月 1 日起,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军队、警务、消防、医疗救护、工程抢险、环卫、园林、道路养护、邮政等车辆,以及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城市公共汽车、大型载客汽车的通行按有关规定执行。外籍机动车适用本通告。
五、本通告由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六、本通告自 2017 年 9 月 20 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钟祥市人民政府
2017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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